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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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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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1 |
2%*10g |
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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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538 |
H2015060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本品用于局部治疗表皮的真菌感染,如:足癣,股癣,体癣.须癣,手癣和花斑癣。 |
用法用量 |
局部用药:常用剂量为每天1~2次,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疗程:体癣、股癣1~2周,足癣2~4周,花斑癣2周。 |
每天用药1-2次(最好是晚上或早晚用药),轻轻均匀涂于患处。感染痊愈的疗程,因人而异,应根据病因及局部感染的部位而定。一般建议用药四周,以确保临床和微生物学治愈,避免复发。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临床和微生物学的痊愈出现的时间较早,多在治疗2-4周时出现。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局部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本品用于局部治疗具有良好的安全性,未见毒性和光敏作用的报道。在治疗的最初几天,偶见局部轻微且短暂的红斑反应,但一般不必停止用药。 |
禁忌 |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
当已知对本品或本品中的任一辅料过敏时,禁用本品。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异丙基肉豆蔻酯、吐温60、硬脂醇、十六醇、十六烷基棕榈酸酯、司盘60、苯甲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舍他康唑。 |
性状 |
该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 2.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数天后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的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本品禁用干眼科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