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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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

规格

0.01

1%*60ml
生产企业

福建省永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美商医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586

国药准字H20103594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纹斑癣等。

用法用量

局部用药:常用剂量为每天1~2次,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或遵医嘱。

副作用

偶在用药部位出现发红、发痒或蛰刺感,但很少因此停药。注意:这些症状必须要与那些极少发生但必须停药的过敏反应相区别。

皮肤局部轻度烧灼感、瘙痒感等刺激症状或局部皮肤干燥。一般不影响治疗。

禁忌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禁用。

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10毫克。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性状

该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乳膏。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触及处。 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症状,应停止用药。 4.疗程一般不超过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