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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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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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5mg*4粒*3板 |
12.5mg*14片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155 |
国药准字H20020547 |
说明 | ||
适应症 |
高血压病。 |
1.原发性高血压:卡维地洛适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可单独使用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特别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使用。2.治疗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卡维地洛用于治疗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可降低死亡率和心血管亊件的住院率,改善病人一般情况并减慢疾病进展,卡维地洛可做为标准治疗的附加治疗,也可用于不耐受八或没有使用洋地黄.肼苯哒嗪、硝酸盐类药物治疗的病人。 |
用法用量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0.15g,每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0.3g,每日1次。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的患者,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剂(如噻嗪类)或其他降压药物。 |
本品剂量必须个体化.需在医师的密切监测下加量.1.高血压:推荐起始剂量6.25mg/次.一日二次口服.如果可耐受.以服药后1小时的立位收缩压作为指导.维持该剂量7-14天.然后根据谷浓度时的血压.在需要的情况下增至12.5mg/次.一日二次.同样.剂量可增至25mg/次.一日二次.一般在7-14天内达到完全的降压作用.总量不得超过50mg/日.本品须和食物一起服用.以减慢吸收.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在本品的基础上加用利尿剂或在利尿剂的基础上加用本品.预计可产生累加作用.扩大本品的体位性作用.2.心功能不 |
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眩晕、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 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的有:消化不良、胃灼热感、腹泻、骨骼肌疼痛、疲劳和上呼吸道感染,但与空白对照组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大于1%,但低于对照组发生率的有腹痛、焦虑、神经质、胸痛、咽炎、恶心呕吐、皮疹、窦性异常和心动过速等。低血压和直立性低血压发生率约为0.4%。 |
1.高血压:发生率≥1%,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乏力,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体位依赖性水肿,下肢水肿,眩晕,失眠,嗜睡,腹痛,腹泻,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背痛,病毒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泌尿道感染。发生率0.1%,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卡维地洛在下列病人中禁用: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2.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为IV级的失代偻性心力衰竭,需使用静脉正性肌力药物.3.哮喘.伴有支气管痉挛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过敏性鼻炎.I肝功能异常。4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严重心动过缓(心率小于50次/分)病窦综合症(包括窦房阻滞)5.I心源性休克.6.严重低血压(收缩压小于85mmHg.7.手术前48小时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厄贝沙坦。 |
卡维地洛。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片或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过量服用本品后可出现低血压,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应采用催吐、洗胃及支持疗法。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4.药物的相互作用:本品与氢氯噻嗪、地高辛、华法令、硝苯吡啶之间无明显的相互作用。但与利尿剂合用时应注意血容量不足或因低钠可引起低血压。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等)合用时,应避免血钾升高。与洋地黄类药如地高辛、β-阻滞剂如阿替洛尔、钙拮抗剂如硝苯吡啶等合用不影响相互的药代动力学。 5.肝功能不全、轻中度肾功能不全及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6.儿科使用: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 |
1.由于卡维地洛与洋地黄类药物均能减慢房室传导速度,故对已用洋地黄、利尿剂及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控制病情的充血性心衰的病人使用卡维地洛时应谨惧小心.2.由于卡维地洛可能会掩盖或减弱急性低血糖的早期症状和体征,故对糖尿病病人使用卡维地洛时应谨惧丨伴有糖尿病的充血性心衰的病人使用卡维地洛时,可能会使血糖难以控制。故在使用本药的开始阶段,应定期监测血糖并相应调整降糖药的用量,3.卡维地洛治疗伴有低血压(收缩压小于100mmHg)、缺血性心脏病、弥漫性血管病和/或肾功能不全的充血性心衰的病人时,可引起可逆性肾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