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075g*10片*3板 |
2.5mg |
生产企业 |
潍坊中狮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美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406 |
国药准字H200410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Ⅱ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
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用法用量 |
通常建议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为每日150mg,饮食对服药无影响。一般情况下,厄贝沙坦150mg每天一次比75mg能更好地控制24小时的血压。但对某些特殊的病人,特别是进行血液透析和年龄超过75岁的病人,初始剂量可考虑用75mg。使用厄贝沙坦150mg每天一次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可将本品剂量增至300mg,或者增加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尤其是加用利尿剂如氢氯噻嗪已经显示出具有附加效应。在患有2型糖尿病的高血压患者中,治疗初始剂量应为150mg每日一次,并增量至300mg每日一次,作为治疗肾病较好的维持剂量。临床研究证明,本品使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的肾脏受益。在研究中,厄贝沙坦在必要时加用其他抗高血压药物,降低患者血压并达到目标值。肾功能损伤:肾功能损伤的患者无需调整本品剂量,但对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人,初始剂量可考虑使用低剂量(75mg)。血容量不足:血容量和/或钠不足的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纠正。肝功能损害:轻中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本品剂量。对严重肝功能损害的病人,目前无临床经验。老年患者:尽管7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考虑由75mg作为起始剂量,但通常对老年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儿童:厄贝沙坦在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建立。 |
口服一次一粒,每日一次,最好早上服用,口服。 剂量每天不应超过2.5mg。 |
副作用 |
以下列出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采用如下定义约定: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非常罕见(<1/10000)。用于高血压:在高血压患者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不良事件总发生率在厄贝沙坦组(56.2%)与安慰剂组(56.5%)间无差异。由于临床或实验室不良事件而终止治疗的发生率,厄贝沙坦治疗组(3.3%)要小于安慰剂组(4.5%)。不良事件发生与剂量(在推荐的剂量范围内)、性别、年龄、种族或治疗期无关。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有1965名患者接受厄贝沙坦,以下是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神经系统异常-常见:眩晕心脏异常-不常见:心动过速血管异常-不常见:潮红呼吸、雄、膈异常-不常见:咳嗽胃肠道异常-常见:恶心/呕吐;不常见:腹泻、消化不良/胃灼热生殖系统和乳房异常-不常见:性功能障碍全身性异常及给药处情形-常见:疲劳;不常见:胸痛调查报告:常见:接受厄贝沙坦治疗组普遍观察到血浆肌酸激酶水平明显增加(1.7%)。但增加者无一与临床可识别的骨骼肌事件有关。用于伴有肾病的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除了在高血压项下提高的药物不良反应外,在伴有微量白蛋白尿和正常肾功能的糖尿病高血压患者中,报道有0.5%的患者(即不常见)出现体位性眩晕和体位性低血压,超过安慰剂组。在伴有慢性肾功能不全和明显的蛋白尿的糖尿病高血压患者中,报道有>2%的患者出现以下不良反应,并超过安慰剂组。神经系统异常-常见:体位性眩晕血管异常-常见:体位性低血压骨骼肌、结缔组织和骨异常-常见:骨骼肌疼痛调查报告:在厄贝沙坦治疗的糖尿病患者中高血钾的发病率要高于安慰剂组。在伴有微量白蛋白尿和正常肾功能的糖尿病高血压患者中,应用厄贝沙坦300mg组的患者有29.4%(属于非常常见)出现高血钾(≥5.5mEq/L),而安慰剂组高血钾的发生率为22%。在伴有慢性肾功能不全和明显蛋白尿的糖尿病高血压患者中,应用厄贝沙坦300mg组的患者有46.3%(属于非常常见)出现高血钾(≥5.5mEq/L),而安慰剂组高血钾的发生率为26.3%。在用厄贝沙坦治疗的伴有进展性糖尿病肾病的高血压患者中,有1.7%的患者(属于常见)出现血红蛋白减少,但无临床意义。此外,厄贝沙坦上市以来,已有下列不良反应的报道:免疫系统异常-罕见:象其它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一样,少量病例出现诸如出疹、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等高敏感性反应。代谢和营养异常-非常罕见:高血钾神经系统异常-非常罕见:头痛耳和迷路异常-非常罕见:耳鸣胃肠道异常-非常罕见:味觉缺失肝胆异常-非常罕见:肝功能异常,肝炎骨骼肌、结缔组织和骨异常-非常罕见:肌痛、关节痛肾和泌尿道异常-非常罕见:肾功能损伤,包括个例在有风险的患者中发生肾衰。(请见注意事项) |
大部分临床和实验室的不良反应为剂量依赖性,故可以采用最低有效剂量来减少不良反应。1.低血钾和钾离子缺乏,在高危患者情况更严重(参见注意事项)。在以2.5mg剂量的吲达帕胺进行的临床试验中,4~6周后,可以观察到某些病例的血钾含量降低,25%的患者血钾含量小于3.4mmol/L,10%的患者血钾含量小于3.2mmol/L,12周后血钾平均下降0.41mmol/L。2.低血钠症和血容量减少,由此引起患者脱水和直立性低血压。如同时伴有氯的缺失,可能会引发继发性代偿性代谢性碱中毒,此种情况发生率很低,程度也轻。3.治疗中血尿酸和血糖含量增加:对于痛风和糖尿病患者,要更加注意仔细考虑应用这些利尿剂的适应症(参见药效学特性)。4.血液学事件,非常罕见: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骨髓发育不全,溶血性贫血。5.高钙血症:极为罕见。6.对于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有可能诱发肝性脑病(参见禁忌症和注意事项)。7.过敏反应,尤其是皮肤过敏反应,有过敏和哮喘病史的个体更易发生。8.斑丘疹、紫癜,可能会加重已有的急性系统性红斑狼疮。9.恶心、便秘、眩晕、疲劳、感觉异常、头痛、口干,这些症状很少发生,并且随着剂量的减少大部分症状能减轻。10.胰腺炎:很少发生。 |
禁忌 |
已知对本品成份过敏。怀孕的第4至第9个月。哺乳期。 |
对磺胺过敏者,严重的肾功能不全、肝性脑病、低血钾症患者禁用。通常,此药不要与锂和能引发扭转性室速的非抗心律失常药合用(参考药物的相互作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厄贝沙坦,其化学名称为2-丁基-3-[4-[2-(1H-四唑-5-基)苯基]苄基]-1,3-二氮杂螺-[4.4]壬-1-烯-4-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吲达帕胺。其化学名称为N-(2-甲基-2,3-二氢-1H-吲哚基)-3-氨磺酰基-4-氯-苯甲酰胺。分子量:C16H16ClN3O3S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淡黄色滴丸。 |
注意事项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肝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4.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
对有肝病患者,噻嗪类利尿药和噻嗪类相关药会导致肝性脑病。在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停止服用利尿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