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5g(按C13H22N4O3S计) |
10mg (以C17H19N3O3S计) |
生产企业 |
江西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563 |
国药准字J2013009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胃酸过多引起的烧心和反酸症状的短期缓解。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15g,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1次(每24小时),必要时可加服1片,用温开水送服。本品必须整片吞服,不可咀嚼或压碎,更不可将本品压碎后于食物中服用。可将其分散于水或者水果中,在30分钟内服用。 |
副作用 |
1. 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 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 3. 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
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腹泻、恶心、呕吐、便秘、腹痛及腹胀。偶见头晕、嗜睡、乏力、睡眠紊乱、感觉异常、皮疹、瘙痒、荨麻疹、肝功能试验异常等。 罕有多汗、周围血管性水肿、低钠血症;血管水肿、发热及过敏性休克;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可逆性精神错乱、易激惹、抑郁、攻击和幻觉;男子女性型乳房;口干、味觉异常、口炎、念珠菌病;脱发、光过敏、多形性红斑;肝性脑病(先前有严重肝病者),黄疸性或非黄疸性肝炎、肝衰竭;支气管痉挛;关节痛、肌痛、肌肉疲劳;间质性肾炎;视力模糊。 |
禁忌 |
1. 8岁以下儿童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对奥美拉唑过敏者。 2.与其它质子泵抑制剂一样,奥美拉唑不应与阿扎那韦合用。 |
成分 |
盐酸雷尼替丁,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N-[2-[[[5-[(二甲氨基)甲基]-2-呋喃基]-甲基]硫代]乙基]-2-硝基-1,1-乙烯二胺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镁。每片含奥美拉唑镁为10.3毫克的肠溶衣微丸,相当于奥美拉唑10毫克。辅料为氧化铁红;氧化铁黄;单硬脂酸甘油酯40-55;羟丙甲纤维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硬脂酸镁;甲基丙烯酸及丙烯酸乙酯共聚物(1:1),30%分散剂;微晶纤维素;人工石蜡;聚乙二醇;聚山梨醇酯80;交聚维酮;氢氧化钠;十八烷基富马酸钠;糖球;滑石粉;二氧化钛;柠檬酸三乙酯。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淡粉色(10mg)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4. 8岁以上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 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 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 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