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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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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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重0.115g |
每块重5.0g |
生产企业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新海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098 |
国药准字Z20025446 |
说明 | ||
适应症 |
驱风健胃。用于消化不良,恶心呕吐,晕船,轻度中暑,酒醉饱滞。 |
健胃补脾,消滞化食。用于脾胃不和所致的消化不良,身体衰弱,面色萎黄,腹胀便溏。 |
用法用量 |
口服或含服,一次0.1~0.2克。 |
口服,婴儿一次1~2块,四岁以上儿童一次3~4块;成人一次5~6块;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婴幼儿、孕妇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薄荷脑、肉桂、甘草、儿茶、木香、冰片、桔梗、樟脑、小茴香、草豆蔻、丁香罗勒油。辅料为:铝箔。 |
山药芡实薏苡仁莲子白扁豆(炒)茯苓谷芽(炒)六神曲(炒)党参山楂白术(麸炒)陈皮鸡内金(炒)糯米(炒) |
性状 |
本品为银色的包衣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灰褐色;气香,味辛凉而甘。 |
本品为黄白色块状物,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