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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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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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重0.115g |
每片重0.6g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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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142 |
国药准字Z20025522 |
说明 | ||
适应症 |
驱风健胃。用于消化不良,恶心呕吐,晕船,轻度中暑,酒醉饱滞。 |
健胃消食、助气止痛、用于肠胃衰弱(胃动力不足)、消化不良、泛酸、腹痛呕吐(胃痛、返胃)、肠鸣泄泻、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或含服,一次0.1~0.2克。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婴幼儿、孕妇禁用。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薄荷脑、肉桂、甘草、儿茶、木香、冰片、桔梗、樟脑、小茴香、草豆蔻、丁香罗勒油。辅料为:铝箔。 |
木香、陈皮、豆蔻、厚朴、砂红、香附、茯荃、苍术、白术、党参、神曲、麦芽、半夏曲。 |
性状 |
本品为银色的包衣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灰褐色;气香,味辛凉而甘。 |
本品为棕褐色片;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