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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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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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0.25g*100片 |
生产企业 |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964 |
国药准字Z2202014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的急性发作及慢性浅表性胃炎、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肋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1.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的急性发作:口服。一次10~40mg(2片~8片),一日4次, 7天~14天为一疗程。 2.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口服。一次10mg(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严重不良反应报道。如有上腹不适或轻微腹泻,停药症状可消失。 |
偶见过敏反应。如药疹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产品有效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3-乙酰基-5-羟甲基-7-羟基香豆素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片。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色或褐绿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本品发生性状改变禁止使用。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药性苦寒,脾胃虚寒者(表现为畏寒喜暖、口淡不渴或喜热饮等)慎用。 3.本品所含苦木有一定毒性,不宜过量、久服。 4.慢性肝炎、肝硬化以及肝癌患者慎用,不可久服,以免加重肝脏病变。 5.用于治疗急性胆囊炎感染时,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若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处理。 6.本品为急性胆囊炎的辅助用药,请在医师指导下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 7.糖尿病患者慎用本品含糖剂型。 8.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等严重慢性病患者慎用,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