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凝血因子Ⅷ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人凝血因子Ⅷ

三七片

规格

100IU

每片含三七(1)0.25g(小片)(2)0.5g(大片)
生产企业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0950029

国药准字Z53021460
说明
适应症

海莫莱士用于预防和控制因凝血因子VIII缺乏或因患获得性因子VIII抑制物增多症而致的出血。本品不适用于血管性假血友病(von Willebrand病)的治疗。

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外伤出血,跌扑肿痛。

用法用量

本品可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下列公式可用于计算剂量: 所需因子VIII单位(IU)=0.5×体重(Kg)×所需增加的因子VIII(正常的%)例:750IU海莫莱士=0.5×50Kg×30%给药剂量必须参照体重、是否存在抑制剂、出血的严重程度等因素因人而异。

一般推荐剂量如下:

1.轻度至中度出血:单一剂量10-15IU/kg体重,将因子VIII水平提高到正常人水平的20.30%。

2.较严重出血或小手术:需将因子VIII水平提高到正常人水平的30-50%,通常首次剂量15-25IU/体重。如需要,每隔8-12小时给予维持剂量lO-15IU/Kg体重。

3.大出血:危及生命的出血如口腔、尿道及中枢神经系统出血,或重要器官如颈、喉、腹膜后、髂腰肌附近的出血:首次剂量40IU/Kg体重。然后每隔8-12小时给予维持剂量20-25IU/Kg体重。疗程需由医生决定。

4.手术:当凝血因子VIII抑制物水平无异常增高时方可考虑择期手术。手术开始时血液中因子VIII浓度需达到正常水平(60-120%)。通常在术前按30-40IU/kg体重给药。术后4天内因子VIII最低应保持在正常人水平的6O%,接下去的4天减至40%。

5.获得性因子VIII抑制物增多症:应予大剂量凝血因子VIII、一般超过治疗血友病患者所 需剂量一倍以上。

口服。一次4~1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不良反应包括寒颤、恶心、头晕或头痛。这些症状通常是暂时的。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无已知对人凝血因子VIII的禁忌症。

孕妇忌服。

成分

单瓶剂量附一瓶灭菌注射用水(10mL)用作稀释剂,一支无菌过滤针(16号)和一支无菌配制用针(双头)。凝血因子VIII效价标示于瓶贴上。

三七叶茎1500g﹑三七花75g。

性状

乳白色疏松体,复溶后溶液应为无色澄清液体,可带轻微乳光。

本品为灰黄色或棕黄色的片;味苦而微甜。

注意事项

1.在大量反复输入本品时,应注意出现过敏反应、溶血反应及肺水肿的可能性,对有心脏病的患者尤应注意。

2.本品溶解后一般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微量细小蛋白颗粒存在。但如发现有大块不溶物时,则不可使用。

3.本品对于缺乏因子IX(血浆凝血酶成份,即PTC)所致的乙型血友病,或因缺乏因子XI(血浆凝血活酶前质,即PTA)所致的丙型血友病没有疗效,故在用药前应确诊患者系属因子VIII缺乏,方能对症下药。

4.本品一旦被溶解后,应立即使用。未用完的部分必须弃去。输液用具在使用过一次后也必须弃去。勿重复使用上述物品。

5.本品不得用于静脉外的注射途径。

6.请勿使用超过有效期限的产品。如在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已失去真空度,不得使用。

1.忌生冷、油腻食物。2.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如出血较多或不止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