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10丸重1g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733 |
国药准字Z11021242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肝肾。用于肝肾阴虚之精神不振,头昏目眩,五心潮热,咽干少津,腰膝酸软。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禁忌忌辛辣食物。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熟地黄、墨旱莲、玉竹、女贞子、桑叶。 |
磁石(煅)、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竹叶柴胡。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微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甜、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糖尿病患者慎用。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 6.突发耳鸣耳聋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