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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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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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l |
每袋装3g(相当于饮片11.4g) |
生产企业 |
太康海恩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74065 |
国药准字Z20026356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祛风,除湿止痒。适用于缓解湿热血瘀所致的慢性湿疹,慢性皮炎,瘙痒病。 |
清热除湿,健脾止泻。用于小儿脾虚湿热所致的腹泻。 |
用法用量 |
一日2~3次,涂搽于患处。 |
开水冲服,一岁一次5克,一日6次;二岁一次10克,一日5次;三至四岁一次15克,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苦参、蛇床子、百部、地肤子、威灵仙、当归、冰片,辅料为:甘油、丙二醇、氮酮、香精、乙醇。 |
党参、莲子、白扁豆、黄连、黄芩、金银花、建曲、山楂车、前子(盐炙)干姜、蔗糖、糊精。 |
性状 |
液体 |
颗粒剂。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若不慎接触到以上部位,用大量冷水冲洗。皮肤破溃、有渗出、糜烂处禁用。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或使用其他外用药类。5.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不适用于糖尿病、肾病、肝病及肿瘤所诱发的皮肤瘙痒。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等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染性腹泻如肠炎、痢疾等疾病应立即去医院就诊。4.对大便次数增多及水份丢失明显,有脱水表现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2~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