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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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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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1.5kcal/ml*500ml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纽迪希亚制药(无锡)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96 |
国药准字H20030011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肝解郁,和胃止痛。用于两胁胀满,食欲不振,嗳气呕吐,胃脘疼痛,大便不调。 |
能全力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或管饲喂养。管饲喂养时,如瓶盖为皇冠盖,则先卸去皇冠盖,插上专用胶塞,插进输液导管;如瓶盖为输液瓶盖,则直接插进输液导管。连接前先置入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毫升 (开始时滴速宜慢),剂量根据病人需要,由医师处方而定。 1.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4瓶)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分的需求。 2.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8瓶)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或使用能量密度为1.5kcal/ml的产品。 3.对初次胃肠道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1000kcal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若病人的耐受力较差,也可从使用0.75kcal/ml的低浓度开始,以使机体逐步适应,能全力低能量密度规格更便于医护人员控制能量输入速率,较适于糖尿病等对能量摄入敏感的患者。 4.若病人不愿或不能摄入过多的液体,如心、肾功能不足患者,为满足机体能量要求,可酌情使用能量密度为1.5kcal/ml的产品。 5.能全力在室温下使用,打开前先摇匀,适应全浓度输注者,能全力不宜稀释,操作过程须谨慎,以保证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使用能全力可能会出现腹泻、腹痛等胃肠道不适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以下患者禁用: 1.肠道功能衰竭; 2.完全性肠道梗阻; 3.严重腹腔内感染; 4.对能全力中任一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5.对能全力中任一成分有先天性代谢障碍的患者禁用; 6.顽固性腹泻等需要进行肠道休息处理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香附(醋炙)、白芍、佛手、木香、郁金、白术(炒)、陈皮、柴胡、广藿香、甘草(蜜炙)、莱菔子、槟榔(炒焦)、乌药。辅料为蜂蜜、聚山梨酯-80、防腐剂(山梨酸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水、麦芽糊精、酪蛋白、植物油、膳食纤维(大豆多糖等)、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人体必需的营养要素。 |
性状 |
本品为液体 |
能全力为灰白色至微黄棕色乳状混悬液,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用于要求低渣膳食的病人; 2.严禁经静脉输注; 3.在使用过程中,须注意液体平衡,保证足够的液体摄入,以补充由纤维素排泄所带走的水分; 4.严重糖代谢异常的患者慎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