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甘酸钠气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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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色甘酸钠气雾剂

曲尼司特胶囊

规格

3.5mg*200揿

0.1g*24粒
生产企业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2929

国药准字H10930175
说明
适应症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本品为抗变态反应药。

1、用于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的预防性治疗。

2、用于治疗特应性皮炎。

3、用于治疗疤痕疙瘩、增生性疤痕。

用法用量

气雾吸入,每次3.5~7mg,即1~2喷,每日3~4次。

· 使用时除去罩壳帽,瓶身倒置,摇匀;

·缓慢呼气;

·将罩壳口含在口中,对准咽喉,在深深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阀门,使药雾充分吸入;

·屏息十秒,以便使药物充分发挥作用;

·如需再次吸入,至少等一分钟后,再按图示二、三、四重复操作。

口服。成人每日3次,每次1粒(0.1g);儿童每日5mg/kg,分3次服用。

副作用

偶有排尿困难;气雾吸入可致刺激性咳嗽。

1、肝脏:偶尔出现肝功能异常,需注意观察,可采取减量、停药等适当措施。

2、肾脏:偶尔可能出现BUN、肌酐的增高等,要仔细观察,确认有异常的时候应停止使用并适当处理。

3、泌尿系统:偶见膀胱刺激症状,应停止用药。

4、血液:可有红细胞数和血色素量下降。

5、胃肠:有时发现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腹痛、腹胀、便秘、腹泻、胃部不适,偶有胃部不消化感。

6、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嗜睡、偶尔头 重、失眠、头昏、全身疲倦感等症状。

7、过敏反应:皮疹,偶见全身痒等过敏症状,此时应 停药。

8、其它:偶见心悸、浮肿、 面部红晕、鼻出血、口腔炎等症状。

禁忌

对本品及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1、孕妇禁用。

2、对本产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成分

色甘酸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曲尼司特。

性状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白色或微黄色混悬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本品内容物为浅黄色或浅黄绿色颗粒或粉末。

注意事项

1.由于本品系预防性地阻断肥大细胞脱颗粒,而非直接舒张支气管,因此对于支气管哮喘病例应在发病季节之前2~3周提前用药;

2.极少数人在开始用药时出现哮喘加重,此时可先吸入少许扩张支气管的气雾剂,如沙丁胺醇;

3.不要中途突然停药,以免引起哮喘复发;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本品起效较慢,需连用数日甚至数周后才起作用,故对正在发作的哮喘无效;

6.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7.连续使用数次后,须取下罩壳,用温水浸泡冲洗,擦净晾干后重新安装,以防喷孔堵塞;

8.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受热、撞击或在瓶上戳刺,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服用本品出现膀胱刺激症状、肝功能异常时,往往伴有外周血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在服用本品期间要定期检查血液以观察其转归。

2.本品能阻断过敏反应发生的环节,季节性过敏患者在服用本药时,应在好发季节提前开始服用,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3.本品与支气管扩张剂、糖皮质激素、抗组胺药等不同,不能迅速减轻急性发作及其症状。

4.激素依赖性患者使用本品时,激素用量应慢慢减少,不可突然停用。

5.本品可与其它平喘药并用,以本品作为基础处方药,有规则地服用。

6.特应性皮炎、瘢痕疙瘩、增生性瘢痕患者应长期坚持服用,兼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7.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