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甘酸钠气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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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色甘酸钠气雾剂

盐酸丙卡特罗口服溶液

规格

3.5mg*200揿

40ml
生产企业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2929

国药准字H20103117
说明
适应症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本品缓解下述疾病的呼吸道阻塞性障碍引起的呼吸困难等症状: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

用法用量

气雾吸入,每次3.5~7mg,即1~2喷,每日3~4次。

· 使用时除去罩壳帽,瓶身倒置,摇匀;

·缓慢呼气;

·将罩壳口含在口中,对准咽喉,在深深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阀门,使药雾充分吸入;

·屏息十秒,以便使药物充分发挥作用;

·如需再次吸入,至少等一分钟后,再按图示二、三、四重复操作。

通常,成人:一日1次,睡前口服或一日2次,早、晚睡前口服,1次50ug(相当于口服溶液10ml); 6岁以上小儿:一日1次,睡前口服或一日2次,早、晚睡前口服,1次25ug(相当于口服溶液5ml); 不满6岁的乳幼儿:一日2次,早、晚睡前口服或一日3次,早、中、晚睡前口服,1次1.25ug/kg(相当于口服液0.25ml/kg)。 另外,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通常不满6岁小儿的一次给药量标准如下: 不满1岁:10~15ug/日(相当于口服液2~3ml); l~3岁:15~20ug/日(相当于口服液3~4ml); 3~6岁:20~25ug/日(相当于口服液4~5ml)。

副作用

偶有排尿困难;气雾吸入可致刺激性咳嗽。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及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1、正在使用儿茶酚胺制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治疗的患者禁用。

2、对本品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成分

色甘酸钠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8-羟基-5-[(1RS,2SR)-1-羟基-2-异丙胺基丁基]2-(1H)喹诺酮盐酸半水合物。

性状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白色或微黄色混悬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本品为无色澄清的略带粘稠的液体。具有桔子的芳香,味甜。

注意事项

1.由于本品系预防性地阻断肥大细胞脱颗粒,而非直接舒张支气管,因此对于支气管哮喘病例应在发病季节之前2~3周提前用药;

2.极少数人在开始用药时出现哮喘加重,此时可先吸入少许扩张支气管的气雾剂,如沙丁胺醇;

3.不要中途突然停药,以免引起哮喘复发;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本品起效较慢,需连用数日甚至数周后才起作用,故对正在发作的哮喘无效;

6.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7.连续使用数次后,须取下罩壳,用温水浸泡冲洗,擦净晾干后重新安装,以防喷孔堵塞;

8.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受热、撞击或在瓶上戳刺,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对下述患者慎用

(l)甲状腺机能亢进症(可能会使甲状腺机能亢进症恶化)

(2)高血压(可能会使血压上升)

(3)心脏病(可能会出现心悸、心律不齐等)

(4)糖尿病(可能会使搪尿病恶化)

(5)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参照注意事项的4)

2、按用法用量正确使用未见疗效时,可认为本剂不适用,要中止给药。

3、对临床检查值的影响 由于本剂抑制变应原引起的皮肤反应,所以在进行皮试前12小时最好中止给药。

4、请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