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甘酸钠气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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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色甘酸钠气雾剂

茶碱缓释胶囊(Ⅱ)

规格

每瓶总量14g,内含色甘酸钠0.7g,每揿含色甘酸钠3.5mg

0.1g*24粒(时尔平)
生产企业

黑龙江省福乐康药业有限公司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3413

国药准字H10940037
说明
适应症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用法用量

气雾吸入,每次3.5~7mg,即1~2喷,每日3~4次。

· 使用时除去罩壳帽,瓶身倒置,摇匀;

·缓慢呼气;

·将罩壳口含在口中,对准咽喉,在深深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阀门,使药雾充分吸入;

·屏息十秒,以便使药物充分发挥作用;

·如需再次吸入,至少等一分钟后,再按图示二、三、四重复操作。

口服。本品不可压碎或咀嚼。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起始剂量为0.1g~0.2g(1~2片),一日2次,早、晚用100ml温开水送服。剂量视病情和疗效调整,但日量不超过0.9g(9片),分2次服用。

副作用

偶有排尿困难;气雾吸入可致刺激性咳嗽。

不良反应与个体对茶碱清除速率的快慢有关,毒性常出现在药物血清浓度15~20μg/ml时,当少数病人茶碱血药浓度超过20μg/ml时,常见头痛、恶心、呕吐和失眠,较少见的有消化不良、震颤和眩晕。多为轻至中度,重度罕见。当血药浓度超过40μg/ml时,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严重者甚至呼吸、心跳停止。

禁忌

对本品及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对茶碱不能耐受的病人禁用,未治愈的潜在癫痫患者及急性心肌梗死伴有血压降低者禁用。

成分

色甘酸钠

茶碱

性状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白色或微黄色混悬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的球形小丸。

注意事项

1.由于本品系预防性地阻断肥大细胞脱颗粒,而非直接舒张支气管,因此对于支气管哮喘病例应在发病季节之前2~3周提前用药;

2.极少数人在开始用药时出现哮喘加重,此时可先吸入少许扩张支气管的气雾剂,如沙丁胺醇;

3.不要中途突然停药,以免引起哮喘复发;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本品起效较慢,需连用数日甚至数周后才起作用,故对正在发作的哮喘无效;

6.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7.连续使用数次后,须取下罩壳,用温水浸泡冲洗,擦净晾干后重新安装,以防喷孔堵塞;

8.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受热、撞击或在瓶上戳刺,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茶碱缓释胶囊不可咀嚼服用,不应超过医生的处方剂量。

2.本品不适用于哮喘发作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3.茶碱可致心律失常可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对患者心律异常或心律有任何显著变化者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4.有消化性溃疡,肝肾功能不全、肝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持续高烧的及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有低氧血症、高血压患者应慎用。并注意监测血清茶碱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