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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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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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总量14g,内含色甘酸钠0.7g,每揿含色甘酸钠3.5mg |
0.1g*24片(绅泰)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省福乐康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绅泰春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413 |
国药准字H4302083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
用于缓解和(或)预防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的支气管哮喘症状和伴有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的可逆性支气管痉挛 |
用法用量 |
气雾吸入,每次3.5~7mg,即1~2喷,每日3~4次。 · 使用时除去罩壳帽,瓶身倒置,摇匀; ·缓慢呼气; ·将罩壳口含在口中,对准咽喉,在深深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阀门,使药雾充分吸入; ·屏息十秒,以便使药物充分发挥作用; ·如需再次吸入,至少等一分钟后,再按图示二、三、四重复操作。 |
口服。本品不可咀嚼或压碎,只能沿划痕掰开本品。 用药剂量必须个体化,按患者症状和肺功能加以调整。对病情稳定的或非急性哮喘状态的病人,起始剂量为0.4g,一天1次,晚间用100ml开水送服。根据疗效、血药浓度及病人对药物耐受情况调整剂量,可以每隔3天增加0.2g,最大剂量每日不超过0.9g,分二次使用。 如果不能测量血药浓度,但临床反应满意,则应保持每日总量。 |
副作用 |
偶有排尿困难;气雾吸入可致刺激性咳嗽。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在性质上与咖啡因相似,同时常与血清茶碱浓度超过20μg/ml有关,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按递减次序排列如下:头痛、恶心和失眠。较少见的不良反应为消化不良、震颤和头晕。不良反应的程度多数是轻至中度,偶见严重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及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色甘酸钠 |
茶碱。 |
性状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白色或微黄色混悬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系预防性地阻断肥大细胞脱颗粒,而非直接舒张支气管,因此对于支气管哮喘病例应在发病季节之前2~3周提前用药; 2.极少数人在开始用药时出现哮喘加重,此时可先吸入少许扩张支气管的气雾剂,如沙丁胺醇; 3.不要中途突然停药,以免引起哮喘复发;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本品起效较慢,需连用数日甚至数周后才起作用,故对正在发作的哮喘无效; 6.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7.连续使用数次后,须取下罩壳,用温水浸泡冲洗,擦净晾干后重新安装,以防喷孔堵塞; 8.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受热、撞击或在瓶上戳刺,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与其他茶碱缓释制剂一样,本品不适用于哮喘发作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茶碱血清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在合理使用本品推荐量后,很少见血药浓度超过20μg/ml。但对于茶碱血浆清除率减低的患者,为避免毒性反应,宜减少剂量和进行实验室监测。 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茶碱血清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 服用本品可发生心律失常、惊厥甚至死亡等严重不良反应。不很严重的茶碱中毒症状(如恶心和不安)常在开始服药时发生,通常是一过性的。在维持用药时,当血药浓度超过20μg/ml时,不良反应常持续存在。血药浓度监测对于预测潜在的危及生命的毒性反应可提供有意义的信息。 许多需用茶碱的患者可因基础病变而发生心动过速,从而不能正确评价其与茶碱血清浓度升高之间的相互关系。 3、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4、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5、虽然茶碱偶可在胃肠道引起局部刺激,但胃肠道症状常为中枢性的,同时往往发生于血药浓度超过20μg/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