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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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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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3克 |
每丸重6g |
生产企业 |
三普药业有限公司 |
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3020090 |
国药准字Z2002604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胃理气。用于寒凝气滞,脘痛吐酸,胸腹胀满 |
清利咽喉,解热除烦。用于肺胃蕴热引起的口苦舌燥,咽喉肿痛,烦躁不安,气滞胸满,头晕耳鸣。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高良姜;香附(醋制) 高良姜根茎含多种二苯基庚烷类化合物:姜黄素、二氢姜黄素、八氢姜黄素等。 |
藏青果、黄芩、金果榄、栀子、防己、槟榔、木香、冰片、薄荷冰、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黄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辣。 |
本品为棕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而辛凉。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胃部灼痛,口苦便秘之胃热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鱼腥、厚味等食品。2.虚症耳鸣头晕者及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