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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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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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袋装3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老中醫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897 |
国药准字Z10950044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养血,暖宫调经。用于血虚气滞、下焦虚寒所致的月经不调、痛经,症见行经后错、经量少、有血块、小腹疼痛、经行小腹冷痛喜热、腰膝痠痛。 |
本品用于阴﹐养血。用于阴虚潮热﹐骨蒸盗汗﹐腰膝酸软﹐血虚萎黄。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3~9克,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艾叶(炭)香附(醋灸)吴茱萸(制)肉桂、当归、川穹、白芍(酒炒)、地黄、黄芪(蜜炙)、续断。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本品成份为龟甲。辅料为冰糖﹑黄酒。 |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至黑色的小蜜丸或大蜜丸;气微,味甘而后苦、辛。 |
本品为黄白色至黄棕色的颗粒;气微腥,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8.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2.本品宜饭前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