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9g |
0.5g*80粒 |
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天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679 |
国药准字Z45021731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养血,暖宫调经。用于血虚气滞、下焦虚寒所致的月经不调、痛经,症见行经后错、经量少、有血块、小腹疼痛、经行小腹冷痛喜热、腰膝痠痛。 |
养血润肤,祛风止痒。用于血虚风燥所致的风瘙痒,症见皮肤干燥、脱屑、瘙痒,伴有抓痕、血痂、色素沉着;皮肤瘙痒症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艾叶(炭)香附(醋灸)吴茱萸(制)肉桂、当归、川穹、白芍(酒炒)、地黄、黄芪(蜜炙)、续断。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地黄、当归、丹参、苦参、蝉蜕、黄芩、白鲜皮、土茯苓、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至黑色的小蜜丸或大蜜丸;气微,味甘而后苦、辛。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浅黄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8.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海鲜之品。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儿童、老年、哺乳期患者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5.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