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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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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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30丸*2小盒 |
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450 |
国药准字Z20043222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养血,暖宫调经。用于血虚气滞、下焦虚寒所致的月经不调、痛经,症见行经后错、经量少、有血块、小腹疼痛、经行小腹冷痛喜热、腰膝痠痛。 |
滋阴养血,温经散寒,行气止痛。用于血虚气滞,腰酸疼痛,经水不调,赤白带下,子宫寒冷,久不受孕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艾叶(炭)香附(醋灸)吴茱萸(制)肉桂、当归、川穹、白芍(酒炒)、地黄、黄芪(蜜炙)、续断。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熟地黄、杜仲(炒)、续断、香附(醋炙)、艾叶(炒)、当归、川芎、阿胶、黄芩、白芍(酒炒)。 |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至黑色的小蜜丸或大蜜丸;气微,味甘而后苦、辛。 |
本品为棕黑色的浓缩丸;昧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8.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糖尿病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胃虚弱,尤其是脾胃虚寒者慎用;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未见本品对子代安全性研究资料。请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