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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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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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片心重0.25g |
生产企业 |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750 |
国药准字Z13021258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养血,暖宫调经。用于血虚气滞、下焦虚寒所致的月经不调、痛经,症见行经后错、经量少、有血块、小腹疼痛、经行小腹冷痛喜热、腰膝痠痛。 |
养血理气,活血调经。本品用于血虚气滞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经期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8片,一日2~3次或经前4至5天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艾叶(炭)香附(醋灸)吴茱萸(制)肉桂、当归、川穹、白芍(酒炒)、地黄、黄芪(蜜炙)、续断。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主要成分为白芍、益母草、当归、香附、三七、党参、麦冬、艾叶(炭)。 |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至黑色的小蜜丸或大蜜丸;气微,味甘而后苦、辛。 |
本品为糖衣片,除包衣后,显浅棕色至棕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8.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 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 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4~5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 5. 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6. 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应用应向医师咨询。 7. 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