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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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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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12粒x2板/盒 |
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山西新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56 |
国药准字H14023069 |
说明 | ||
适应症 |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
慢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消化内科。 |
用法用量 |
每日晨起空腹吞服(不可咀嚼),一次10mg,一日一次。疗程为4周,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在国内临床试验中共有507例受试者使用过本品,有85%的把握度发现发生率为1/250的不良反应。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小于10%)有腹泻(2.41%)﹑头晕头痛(2.41%)﹑血清转氨酶(ALT/AST)升高(1.81%);少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0.1%﹑小于1%)有皮疹﹑荨麻疹﹑腰痛﹑腹胀﹑口干口苦﹑胸闷﹑心悸﹑月经时间延长﹑肾功能异常(蛋白尿﹑BUN升高)﹑心电图异常(室性期前收缩﹑I度房室传导阻滞)﹑白细胞减少等。上述不良反应常为轻﹑中度,可自行恢复。本品已完成的Ⅲ期临床试验受试者用药的疗程为4周,目前尚未获得更长时间用药的安全性数据。 |
1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尤其老年人)2少见的情况有眼睛痛眼压升高过敏性皮疹或疱疹味觉异常呼吸变慢以及极度疲乏无力等症状。 |
禁忌 |
1. 对艾普拉唑及其它苯并咪唑类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 由于目前尚无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的临床试验资料,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阑尾炎或腹症患者禁用。 2.骨折及低磷血症患者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艾普拉唑,化学名称: 5-(1氢-吡咯-1-基)-2-[[(4-甲氧基-3-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氢-苯并咪唑。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氢氧化铝140毫克,维生素U碘甲基蛋氨酸50毫克,颠茄提取物10毫克。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胶囊状。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 2. 本品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强,对于一般消化性溃疡等疾病,不宜长期大剂量服用。 3. 使用前应先排除胃与食道的恶性病变,以免因症状缓解而延误诊断。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