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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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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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每袋装5g |
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台州南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56 |
国药准字Z33020720 |
说明 | ||
适应症 |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
治疗消化道溃疡药。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
用法用量 |
每日晨起空腹吞服(不可咀嚼),一次10mg,一日一次。疗程为4周,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5g,一日15—20g |
副作用 |
在国内临床试验中共有507例受试者使用过本品,有85%的把握度发现发生率为1/250的不良反应。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小于10%)有腹泻(2.41%)﹑头晕头痛(2.41%)﹑血清转氨酶(ALT/AST)升高(1.81%);少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0.1%﹑小于1%)有皮疹﹑荨麻疹﹑腰痛﹑腹胀﹑口干口苦﹑胸闷﹑心悸﹑月经时间延长﹑肾功能异常(蛋白尿﹑BUN升高)﹑心电图异常(室性期前收缩﹑I度房室传导阻滞)﹑白细胞减少等。上述不良反应常为轻﹑中度,可自行恢复。本品已完成的Ⅲ期临床试验受试者用药的疗程为4周,目前尚未获得更长时间用药的安全性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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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对艾普拉唑及其它苯并咪唑类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 由于目前尚无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的临床试验资料,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艾普拉唑,化学名称: 5-(1氢-吡咯-1-基)-2-[[(4-甲氧基-3-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氢-苯并咪唑。 |
猴头子实体、硫糖铝、次硝酸铋、三硅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黄棕色颗粒;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 2. 本品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强,对于一般消化性溃疡等疾病,不宜长期大剂量服用。 3. 使用前应先排除胃与食道的恶性病变,以免因症状缓解而延误诊断。 |
1 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3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4 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项下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1) 硫糖铝为抗酸药,单独使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超过4g。不良反应:主要为便秘,个别患者可有口干、恶心、皮疹、胃痉挛等。孕妇及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