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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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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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0.15gx30粒/瓶 |
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56 |
国药准字H14022109 |
说明 | ||
适应症 |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
用法用量 |
每日晨起空腹吞服(不可咀嚼),一次10mg,一日一次。疗程为4周,或遵医嘱。 |
1.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一日2次,或一次300mg(一次2粒),睡前1次。 2.维持治疗: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每晚1次。 3.严重肾病患者,雷尼替丁的半衰期延长,剂量应减少,一次75mg(一次半粒),一日2次。 4.治疗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宜用大量,一日600-1200mg(一日4粒-8粒)。 |
副作用 |
在国内临床试验中共有507例受试者使用过本品,有85%的把握度发现发生率为1/250的不良反应。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小于10%)有腹泻(2.41%)﹑头晕头痛(2.41%)﹑血清转氨酶(ALT/AST)升高(1.81%);少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0.1%﹑小于1%)有皮疹﹑荨麻疹﹑腰痛﹑腹胀﹑口干口苦﹑胸闷﹑心悸﹑月经时间延长﹑肾功能异常(蛋白尿﹑BUN升高)﹑心电图异常(室性期前收缩﹑I度房室传导阻滞)﹑白细胞减少等。上述不良反应常为轻﹑中度,可自行恢复。本品已完成的Ⅲ期临床试验受试者用药的疗程为4周,目前尚未获得更长时间用药的安全性数据。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 4.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
禁忌 |
1. 对艾普拉唑及其它苯并咪唑类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 由于目前尚无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的临床试验资料,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艾普拉唑,化学名称: 5-(1氢-吡咯-1-基)-2-[[(4-甲氧基-3-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氢-苯并咪唑。 |
雷尼替丁。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 2. 本品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强,对于一般消化性溃疡等疾病,不宜长期大剂量服用。 3. 使用前应先排除胃与食道的恶性病变,以免因症状缓解而延误诊断。 |
1.疑为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对肝有一定毒性,但停药后即可恢复; 3.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患者,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 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5.男性乳房女性化少见,其发病率随年龄的增加而升高; 6.可降低维生素B12的吸收,长期使用,可致B12缺乏;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