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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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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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0.25g*36粒 |
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临汾宝珠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56 |
国药准字Z14020869 |
说明 | ||
适应症 |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
补气健脾,制酸止痛,止血生肌。用于胃酸过多,吐血便血,食减形瘦,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症。 |
用法用量 |
每日晨起空腹吞服(不可咀嚼),一次10mg,一日一次。疗程为4周,或遵医嘱。 |
饭前服用,一次4~6粒,一日3次;伴吐血、便血者,一次1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在国内临床试验中共有507例受试者使用过本品,有85%的把握度发现发生率为1/250的不良反应。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小于10%)有腹泻(2.41%)﹑头晕头痛(2.41%)﹑血清转氨酶(ALT/AST)升高(1.81%);少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0.1%﹑小于1%)有皮疹﹑荨麻疹﹑腰痛﹑腹胀﹑口干口苦﹑胸闷﹑心悸﹑月经时间延长﹑肾功能异常(蛋白尿﹑BUN升高)﹑心电图异常(室性期前收缩﹑I度房室传导阻滞)﹑白细胞减少等。上述不良反应常为轻﹑中度,可自行恢复。本品已完成的Ⅲ期临床试验受试者用药的疗程为4周,目前尚未获得更长时间用药的安全性数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 对艾普拉唑及其它苯并咪唑类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 由于目前尚无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的临床试验资料,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艾普拉唑,化学名称: 5-(1氢-吡咯-1-基)-2-[[(4-甲氧基-3-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氢-苯并咪唑。 |
黄芪(制)、延胡索(醋制)、甘草(蜜制)、白芷、白芍、白芨、海螵蛸。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黄色粉末;味甘。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 2. 本品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强,对于一般消化性溃疡等疾病,不宜长期大剂量服用。 3. 使用前应先排除胃与食道的恶性病变,以免因症状缓解而延误诊断。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道和复胃散胶囊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孕妇慎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道和复胃散胶囊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