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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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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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0.25gx100片/瓶 |
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56 |
国药准字H32023278 |
说明 | ||
适应症 |
治疗十二指肠溃疡。 |
用于治疗胃、十二指肠溃疡、胆汁返流性胃炎及胃炎。 |
用法用量 |
每日晨起空腹吞服(不可咀嚼),一次10mg,一日一次。疗程为4周,或遵医嘱。 |
成人:口服,一次1g,一日4次,饭前1小时及睡前空腹嚼碎服用。 |
副作用 |
在国内临床试验中共有507例受试者使用过本品,有85%的把握度发现发生率为1/250的不良反应。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小于10%)有腹泻(2.41%)﹑头晕头痛(2.41%)﹑血清转氨酶(ALT/AST)升高(1.81%);少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0.1%﹑小于1%)有皮疹﹑荨麻疹﹑腰痛﹑腹胀﹑口干口苦﹑胸闷﹑心悸﹑月经时间延长﹑肾功能异常(蛋白尿﹑BUN升高)﹑心电图异常(室性期前收缩﹑I度房室传导阻滞)﹑白细胞减少等。上述不良反应常为轻﹑中度,可自行恢复。本品已完成的Ⅲ期临床试验受试者用药的疗程为4周,目前尚未获得更长时间用药的安全性数据。 |
较常见的是便秘,个别患者可出现口干、恶心、皮疹、胃痉挛等,发生胃痉挛时可与适当的抗胆碱能药物合用。 |
禁忌 |
1. 对艾普拉唑及其它苯并咪唑类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 由于目前尚无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的临床试验资料,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艾普拉唑,化学名称: 5-(1氢-吡咯-1-基)-2-[[(4-甲氧基-3-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氢-苯并咪唑。 |
蔗糖硫酸酯的碱式铝盐。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应整片吞服。 2. 本品抑制胃酸分泌作用强,对于一般消化性溃疡等疾病,不宜长期大剂量服用。 3. 使用前应先排除胃与食道的恶性病变,以免因症状缓解而延误诊断。 |
1.本品须空腹时服用,嚼碎与唾液搅和或研成粉末后服下能发挥最大疗效。 2.本品短期治疗即可使溃疡完全愈合,但愈合后仍可能复发。对严重十二指肠溃疡效果差。应配合内窥镜或X射线检查观察溃疡愈合情况。 3.本品如必须与制酸药合用,制酸药应在硫糖铝服后1小时给予。 4.长期大剂量服用本品,可能会造成体液中磷的缺乏,因此甲状腺功能亢进、佝偻病等低磷血症病人不宜长期服用。 5.本品连续应用不宜超过8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