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10粒重2g | |
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508 |
国药准字Z1502160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黄稠,胸脘满闷。 |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1~15粒(每10粒重2g),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孕妇慎服。 |
成分 |
酒黄芩,瓜蒌仁霜,半夏(制),胆南星,陈皮,苦杏仁,枳实,茯苓。 |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麝香、草乌叶、银朱、甘草、沉香、蒜炭等18味。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浓缩丸;气微,味苦。水丸为灰黄色的;气微,味苦。 |
为红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紫褐色;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脾胃虚寒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应遵医嘱,且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脑血管病有出血倾向者,妇女月经期,孕妇均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