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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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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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
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508 |
国药准字Z5302088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黄稠,胸脘满闷。 |
降气化痰,止咳平喘。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痰涎壅盛,肺气不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酒黄芩,瓜蒌仁霜,半夏(制),胆南星,陈皮,苦杏仁,枳实,茯苓。 |
酒黄芩、苦杏仁、瓜蒌子、川贝母、胆南星(砂炒)、法半夏(砂炒)、陈皮、茯苓、麸炒枳壳、蜜麻黄、桔梗、白苏子、炒莱菔子、蜜款冬花、甘草。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浓缩丸;气微,味苦。水丸为灰黄色的;气微,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水蜜丸;味甜、苦、微麻。 |
注意事项 |
1.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脾胃虚寒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应遵医嘱,且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6.儿童、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