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心明目上清丸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心明目上清丸

百咳宁颗粒

规格

每100粒重6g

每袋装0.8g(相当于原药材0.48g)
生产企业

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世信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2020097

国药准字Z20050140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红肿痛痒,热泪昏花,云翳遮睛,头痛目眩,烦燥口渴,大便燥结。

清热解毒,用天外感风热引起的感冒,症见发热,头痛,鼻塞,喷嚏,咽痛,全身乏力,酸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口服,1岁以内每次1袋,1~3岁每次1.5~2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忌服。

请遵医嘱。

成分

黄连、黄芩、栀子(姜炙)、熟大黄、连翘、石膏、菊花、天花粉、薄荷、荆芥、蒺藜(去刺盐炙)、桔梗、赤芍、当归、麦冬、玄参、车前子(盐炙)、蝉蜕、陈皮、枳壳(麸炒)、甘草。

白果(去壳)、青黛、平贝母。

性状

本品为黄褐色水丸,味苦。

本品为蓝灰色至蓝黑色颗粒;味淡。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 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 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