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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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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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粒重6g |
9袋 |
生产企业 |
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097 |
国药准字H1302389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红肿痛痒,热泪昏花,云翳遮睛,头痛目眩,烦燥口渴,大便燥结。 |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日3次,1-5岁,一次半袋。6-9岁,一次一袋,或遵医嘱。温开水冲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孕妇忌服。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黄连、黄芩、栀子(姜炙)、熟大黄、连翘、石膏、菊花、天花粉、薄荷、荆芥、蒺藜(去刺盐炙)、桔梗、赤芍、当归、麦冬、玄参、车前子(盐炙)、蝉蜕、陈皮、枳壳(麸炒)、甘草。 |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水丸,味苦。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黃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 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 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