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心明目上清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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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心明目上清丸

心可舒颗粒

规格

每100粒重6g

3g*9袋(无蔗糖)
生产企业

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

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0711

国药准字Z20080611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红肿痛痒,热泪昏花,云翳遮睛,头痛目眩,烦燥口渴,大便燥结。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型冠心病引起的胸闷、心绞痛、高血压、头晕、头痛、颈项疼痛及心律失常、高血脂等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口干、肠鸣亢进。

禁忌

孕妇忌服。

孕妇慎用。

成分

黄连、黄芩、栀子(姜炙)、熟大黄、连翘、石膏、菊花、天花粉、薄荷、荆芥、蒺藜(去刺盐炙)、桔梗、赤芍、当归、麦冬、玄参、车前子(盐炙)、蝉蜕、陈皮、枳壳(麸炒)、甘草。

丹参、葛根、三七、山楂、木香。

性状

丸剂(水丸)

本品为浅棕色颗粒;气微、味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