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心明目上清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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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心明目上清丸

香芍颗粒

规格

每100粒重6g

每袋装4克
生产企业

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0711

国药准字Z20050425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红肿痛痒,热泪昏花,云翳遮睛,头痛目眩,烦燥口渴,大便燥结。

疏肝理气,除胀止痛,佐以和胃。用于(1)经前期紧张综合征肝气逆证。症见:经前烦躁易怒,乳房胀痛、头痛、失眠多梦、小腹胀痛、胃脘胀痛、恶心呕吐等。(2)更年期综合征阴虚肝旺证。症见:烘热汗出,烦躁易怒、失眠、心悸、肋痛、健忘、头晕耳呜、舌红苔薄黄,脉弦或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温开水冲服:(1)经前期紧张综合征患者一次1袋、一日3次。月经来潮前10天开始服用,连服10天。两个月经周期为一个疗程。(2)更年期综合征患者一次1袋,一日3次,8周为一个疗程。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少数患者可有胃痛、恶心等消化道反应,个别病例出现乳房胀痛,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个别病例分别出现胸闷、带下量多,浮肿、研究者判断与本品“可能无关”。

禁忌

孕妇忌服。

孕妇忌服。

成分

黄连、黄芩、栀子(姜炙)、熟大黄、连翘、石膏、菊花、天花粉、薄荷、荆芥、蒺藜(去刺盐炙)、桔梗、赤芍、当归、麦冬、玄参、车前子(盐炙)、蝉蜕、陈皮、枳壳(麸炒)、甘草。

白芍、香附、川楝子(炒)、柴胡、川芎、枳壳、半夏(姜制)、豆蔻、木香、甘草。辅料为:蔗糖、倍他环糊精、糊精。

性状

丸剂(水丸)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辛辣、生冷、少进油腻食物。

2、经期不宜服用。

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离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青春期少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经前乳房胀痛伴有肿块者,应先去医院检查诊断,并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月经过期伴有胃脘胀痛,恐心呕吐者应去医院就诊,排除早孕。

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8、头痛伴眍吐的发作与月经周期无相关者,应去医院就诊。

9、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10、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