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心明目上清丸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心明目上清丸

桑菊感冒颗粒

规格

每100粒重6g

11gx10袋
生产企业

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

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0711

国药准字Z45021013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红肿痛痒,热泪昏花,云翳遮睛,头痛目眩,烦燥口渴,大便燥结。

疏风清热,宣肺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初起,头痛,咳嗽,口干,咽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开水冲服,—次1—2袋,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对于风寒感冒者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禁忌

孕妇忌服。

尚不明确

成分

黄连、黄芩、栀子(姜炙)、熟大黄、连翘、石膏、菊花、天花粉、薄荷、荆芥、蒺藜(去刺盐炙)、桔梗、赤芍、当归、麦冬、玄参、车前子(盐炙)、蝉蜕、陈皮、枳壳(麸炒)、甘草。

桑叶、菊花、薄荷、连翘、苦杏仁、桔梗等。

性状

丸剂(水丸)

本品为黄棕色颗粒。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