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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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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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粒重6g |
3ml/瓶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金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711 |
国药准字Z1302238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红肿痛痒,热泪昏花,云翳遮睛,头痛目眩,烦燥口渴,大便燥结。 |
清凉,止痛,驱风,止痒。用于蚊虫叮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头晕,晕车不适。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外用,涂擦于患处。口服,一次4-6滴。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黄连、黄芩、栀子(姜炙)、熟大黄、连翘、石膏、菊花、天花粉、薄荷、荆芥、蒺藜(去刺盐炙)、桔梗、赤芍、当归、麦冬、玄参、车前子(盐炙)、蝉蜕、陈皮、枳壳(麸炒)、甘草。 |
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桉油、丁香酚。辅料为液状石蜡、香精、叶绿素。 |
性状 |
丸剂(水丸) |
本品为淡绿色澄清油状液体;有特殊的香气,味凉而辣。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和三岁以下儿童慎用。 2. 皮肤有烫伤、损伤及溃疡者禁用。 3. 涂药时注意不要将药误入眼内。 4. 外搽后皮肤出现皮疹瘙痒者应停用。 5. 瓶盖宜拧紧,以防止药物挥发。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