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心明目上清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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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心明目上清丸

小儿氨酚烷胺颗粒

规格

每100粒重6g

6g*9袋
生产企业

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地纳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0711

国药准字H2302335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红肿痛痒,热泪昏花,云翳遮睛,头痛目眩,烦燥口渴,大便燥结。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儿童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口服。1~2岁儿童,一次半包;2~5岁,一次1包;5~12岁,一次1~2包;一日2次。温开水冲服。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孕妇忌服。

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成分

黄连、黄芩、栀子(姜炙)、熟大黄、连翘、石膏、菊花、天花粉、薄荷、荆芥、蒺藜(去刺盐炙)、桔梗、赤芍、当归、麦冬、玄参、车前子(盐炙)、蝉蜕、陈皮、枳壳(麸炒)、甘草。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g,盐酸金刚烷胺0.04g,人工牛黄4mg,咖啡因6mg,马来酸氯苯那敏0.8mg。辅料为:蔗糖。

性状

丸剂(水丸)

本品为微黄色颗粒。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