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心明目上清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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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心明目上清丸

感冒止咳颗粒

规格

每100粒重6g

每袋装10g
生产企业

吉林省辉南三和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鑫齐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0711

国药准字Z20083165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红肿痛痒,热泪昏花,云翳遮睛,头痛目眩,烦燥口渴,大便燥结。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鼻塞,伤风咳嗽,咽喉肿痛,四肢怠倦,流行性感冒。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忌服。

尚不明确。

成分

黄连、黄芩、栀子(姜炙)、熟大黄、连翘、石膏、菊花、天花粉、薄荷、荆芥、蒺藜(去刺盐炙)、桔梗、赤芍、当归、麦冬、玄参、车前子(盐炙)、蝉蜕、陈皮、枳壳(麸炒)、甘草。

柴胡、金银花、黄芩、连翘、葛根、青蒿、苦杏仁、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蔗糖、糊精。 柴胡、金银花、黄芩、连翘、葛根、青蒿、苦杏仁、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状

丸剂(水丸)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 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 糖尿病患者慎用。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