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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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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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粒重6g |
0.5g*24丸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青海帝玛尔藏药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836 |
国药准字Z2010307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红肿痛痒,热泪昏花,云翳遮睛,头痛目眩,烦燥口渴,大便燥结。 |
补肝益肾,解毒通淋。用于肝萎症,肝热症,外伤引起的肾脏肿大,小便癃闭,热性水肿,化合毒中毒症,亚玛虫病引起的头痛,鼻窦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3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服用本品期间禁用陈旧,酸性食物。 |
成分 |
黄连、黄芩、栀子(姜炙)、熟大黄、连翘、石膏、菊花、天花粉、薄荷、荆芥、蒺藜(去刺盐炙)、桔梗、赤芍、当归、麦冬、玄参、车前子(盐炙)、蝉蜕、陈皮、枳壳(麸炒)、甘草。 |
红花,丁香,牛黄,水牛角,银朱, 降香,麝香,大托叶云实,榜嘎,木香,诃子,毛诃子,余甘子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红棕色水丸;气微香,味苦、酸、涩。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