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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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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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36片/盒 |
4g*10袋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33 |
国药准字Z2005485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时毒、火毒内盛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
疏风止痛。用于风邪头痛,或有恶寒,发热,鼻塞。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 |
饭后用温开水或浓茶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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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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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 |
川芎、白芷、羌活、细辛、防风、薄荷、荆芥、甘草。辅料为乳糖、甜菊素。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 5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孕妇及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7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药以治疗外感风邪引起的感冒头痛效果较好,也用于经过明确诊断的偏头痛、神经性头痛或外伤后遗症所致的头痛等。2.久痛气虚、血虚,或因肝肾不足,阳气亢盛之头痛不宜应用。3.素有较严重慢性病史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4.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者,应向医生咨询。6.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