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开灵口服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开灵口服液

银翘解毒合剂

规格

每支装10ml

每瓶装100ml
生产企业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63036

国药准字Z20033268
说明
适应症

本品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火毒内盛所致发热、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2次;儿童酌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用时摇匀。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

金银花,连翘,薄荷,牛蒡子(炒),荆芥,淡豆豉,桔梗,淡竹叶,甘草。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淡褐色至棕褐色的液体;气芳香,味微苦。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发热体温超过38. 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