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开灵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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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开灵口服液

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规格

每支装10ml

12片
生产企业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海南百信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63036

国药准字H46020417
说明
适应症

本品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火毒内盛所致发热、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2次;儿童酌减。

口服。治疗用,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预防用,如与感冒患者密切接触后,每日1粒,持续服用不超过10天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运动员慎用。

成分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的小丸。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发热体温超过38. 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9.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