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开灵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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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开灵口服液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ml

6gx10袋
生产企业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湖北美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63036

国药准字H42022525
说明
适应症

本品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火毒内盛所致发热、咽喉肿痛、舌质红绛、苔黄、脉数者;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急性气管炎等病症属上述证候者。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2次;儿童酌减。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1.1~3岁,体重10~14公斤,一次0.5~1袋。

2.4~63岁,体重16~20公斤,一次1~1.5袋。

3.7~9岁,体重22~26公斤,一次1.5~2袋。

4.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2~2.5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发热体温超过38. 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