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宁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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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宁丸

化毒丸

规格

每丸重9克

每丸重3g
生产企业

江西心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1476

国药准字Z22024527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头晕耳鸣,目赤牙痛,腹中胀满,大便秘结。

清热解毒。用于小儿热毒实火,口舌生疮,牙根出血,颈颊赤肿,周身常生疮疖,疹后余毒不净。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1~2次。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忌服。

忌辛辣、油腻食物。

成分

大黄、绿豆、车前草、黑豆、半夏(制)、香附(醋制)、桑叶、桃枝、牛乳、厚朴(姜制)、麦芽、陈皮等14味。

连翘、金银花、地黄、黄连、龙胆、牛蒡子(炒)、芒硝、亦芍、桔梗、水牛角浓缩粉等。

性状

黑色的大蜜丸或黑褐色的水蜜丸或黑色的浓缩丸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阴虚,虚火上炎引起的口舌生疮,头晕耳鸣。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油腻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