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宁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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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宁丸

导赤丸

规格

每丸重9g

每丸重3g
生产企业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0020180

国药准字Z23020987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头晕耳鸣,目赤牙痛,腹中胀满,大便秘结。

清热泻火,利尿通便。用于火热内盛所致的口舌生疮、咽喉疼痛、心胸烦热、小便短赤、大便秘结。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1~2次。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忌服。

尚不明确

成分

大黄、绿豆、车前草、黑豆、半夏(制)、香附(醋制)、桑叶、桃枝、牛乳、厚朴(姜制)、麦芽、陈皮等14味。

连翘、黄连、栀子(姜炒)、关木通、玄参、天花粉、赤芍、大黄、黄芩、滑石。

性状

黑色的大蜜丸或黑褐色的水蜜丸或黑色的浓缩丸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甘、苦。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阴虚,虚火上炎引起的口舌生疮,头晕耳鸣。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