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火片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火片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

规格

24片

120ml:3g
生产企业

江西华太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0006

国药准字H44020010
说明
适应症

清火片功效: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口服。成人一次10~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1-310-154-6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16-216-84~6小时重复用药1次,7-922-278-1224小时不超过4次。10-1228-3212-14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蔗糖、糊精、微品纤维素、硬脂酸镁、薄膜衣包衣预混剂。

本品主要成分是乙酰氨基酚。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清液体,具有薄荷香气,味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