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火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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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火片

布洛芬缓释胶囊

规格

24片/盒

0.3g
生产企业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574

国药准字H2006682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 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目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率,

禁忌

尚不明确。

1.对其他非备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响患者禁用。

成分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乙醇。

本品每粒含布洛芬0.3克。辅料为:空白丸芯、硬脂酸、聚维酮K30。

性状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思者慎用: 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m小板功能障码(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吉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