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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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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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重0.3g |
0.3g*30粒 |
生产企业 |
浙江天一堂药业有限公司 |
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954 |
国药准字Z63020189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除湿,活络镇痛。用于风寒湿痹,关节疼痛,手足拘挛。 |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挫伤,筋骨瘀血肿痛,亦可用于骨折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1 孕妇禁用。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 风寒外感,湿热有痰时禁用。 |
成分 |
制川乌,全蝎,乌鞘蛇,地龙,蜂房,人工麝香,黑豆。 |
三七、红花、黄瓜子(炒)、土鳖虫、当归、自然铜(煅)、冰片、续断、落新妇。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的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微辛,凉。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服用,不宜大量、长期服用。2.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大小便失禁应停服,迅速去医院就诊。3.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 |
忌食生冷、油腻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