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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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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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2ml/支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协合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099 |
国药准字S19990010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除湿,活络镇痛。用于风寒湿痹,关节疼痛,手足拘挛。 |
本品对因放化疗而致的白细胞减少具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可用于恶性肿瘤病人放化疗的辅助治疗。另可用于骨折延迟愈合和不愈合。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1)恶性肿瘤放化疗病人:肌肉注射,一日一次,一次一支,每支2ml,30天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与放化疗同时使用。 (2)骨折断端局部注射:每5天注射一次,每次1-2ml,一个月为一个疗程,根据病情可适当延长缩短。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全身发热反应或局部肿痛。 |
禁忌 |
孕妇忌服。 |
有高过敏体质者禁用。 |
成分 |
制川乌,全蝎,乌鞘蛇,地龙,蜂房,人工麝香,黑豆。 |
肠毒素 C 、蛋白质、多肽、十八种氨基酸。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的粉末;味微苦。 |
淡黄色或无色液体,无沉淀、无异物。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服用,不宜大量、长期服用。2.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大小便失禁应停服,迅速去医院就诊。3.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 |
有过敏史者慎用或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