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3g |
12.5ml/瓶,25ml/瓶,50ml/瓶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克雷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099 |
国药准字Z20025103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除湿,活络镇痛。用于风寒湿痹,关节疼痛,手足拘挛。 |
活血益气、补肝肾、接骨续筋、消肿止痛、促进骨折愈合。用于新鲜骨折及陈旧骨折、股骨头坏死、骨关节病、腰椎间盘突出症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5ml,六至十二岁一次12ml,每二日服用1次。饭后1小时服用,12天为一个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口干、轻微头晕,可自行缓解 |
禁忌 |
孕妇忌服。 |
精神病史者、青光眼、孕妇忌用 |
成分 |
制川乌,全蝎,乌鞘蛇,地龙,蜂房,人工麝香,黑豆。 |
三七、黄芪、人参、红花、杜仲、陈皮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的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辛、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服用,不宜大量、长期服用。2.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大小便失禁应停服,迅速去医院就诊。3.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 |
1.骨折患者需复位固定后再用药。 2.心、肺、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