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镇痛膏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麝香镇痛膏

布洛芬搽剂

规格

7cm*10cm*2贴*5袋

50ml:2.5g
生产企业

焦作联盟医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1456

国药准字H19983099
说明
适应症

散寒,活血,镇痛。用于风湿性关节痛,关节扭伤。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用法用量

外用,贴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覆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副作用

偶见皮肤红痒。

本品具有良好耐受性,个别患者有轻微的局部反应,及时停药可自行消失。

禁忌

1.孕妇及皮肤破损处禁用。2.开放性伤口忌用。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成分

麝香、生川乌、红茴香根、辣椒、樟脑、颠茄流浸膏、水杨酸甲酯。

布洛芬

性状

本品为淡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溶液。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有皮肤病者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请遵医嘱。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且不宜大面积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