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镇痛膏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麝香镇痛膏

对乙酰氨基酚片

规格

7cm*10cm*2贴*5袋

0.3g
生产企业

焦作联盟医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1456

国药准字H21020544
说明
适应症

散寒,活血,镇痛。用于风湿性关节痛,关节扭伤。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外用,贴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覆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

口服。

1.6~12岁儿童,一次0.5片。

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副作用

偶见皮肤红痒。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1.孕妇及皮肤破损处禁用。2.开放性伤口忌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麝香、生川乌、红茴香根、辣椒、樟脑、颠茄流浸膏、水杨酸甲酯。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性状

本品为淡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有皮肤病者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请遵医嘱。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